发布日期:2021-03-16 08:09 点击数:次
各院部: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落实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要求,全面推进新文科建设,构建世界水平、中国特色的文科人才培养体系,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》要求,教育厅组织申报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,现将立项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项目内容
根据新文科建设的目标任务,教育部制定了《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》(详见附件1,以下简称《项目指南》),设新文科建设发展理念、专业优化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、重点领域分类推进、师资队伍建设、特色质量文化建设研究与实践6个选题领域、22个选题方向。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。
二、项目申报
各院部要充分认识文科教育创新发展的迫切性和重要性,结合办学定位和优势特色,统筹谋划、合理布局,按照《项目指南》相关选题要求确定项目内容,组织实施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探索。鼓励多单位联合设计并实施项目,鼓励高校、科研院所、企业联合申报,由其中一个单位牵头提出申请。
(一)申报数量
我校限额推荐4项,联合申报计入牵头单位限额。省教育厅将对各高校申报项目进行评审,遴选建设一批省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,并择优将其中20个省属高校项目向教育部推荐。
(二)申报方式
各院部组织高水平文科学科带头人和具有优势特色的文科团队对《项目指南》6个选题领域、22个选题方向深入研究,选择能够体现吉林特色、本院部优势的项目开展立项建设工作。学校择优按限额向省教育厅申报,申报项目负责人填报《吉林省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表》,经学校审核后,向省教育厅报送。
三、材料报送
2021年4月3日前,院部将《吉林省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表》《吉林省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》Word版发至信箱:2500150262@qq.com。
联系人:刘雨石 联系电话:0431-84537196
附件:1.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.docx
2.吉林省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表.docx
3.吉林省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.docx
教务处
2021年3月16日